各院、部、处、室、馆、中心及直属部门:
建立健全学科档案是学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学科档案是学科多年建设积累的宝贵财富,是学科建设情况的一种储备形式,是学科全体工作人员劳动的结晶。各学科应该按学校统一要求,对档案实行科学管理,做到完整、准确、有效利用。建立健全学科档案是对学科实行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。为了完整、准确地建立学科档案,有效地利用学科档案,现对我校学科档案建设提出以下管理办法。
一、重点学科建设档案是学科的宝贵财富,是学科建设信息载体,是学科全体人员劳动的结晶,因此各学科要重视学科档案的搜集、整理、编目、归档、移交。
二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归学校所有;任何人不得随意拒为己有。
三、学科建设档案是重点学科建设的真实记录,对于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具有重要作用。各学科要规范学科建设档案管理,结合本学科的实际,制订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,落实专用场地,做好各类文件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和利用工作。
四、重点学科建设档案的归档范围:
1、综合材料。各类上级批文;重点学科建设规划、运行机制、管理办法、阶段总结及统计表等;学科人员名单。
2、学科梯队建设情况。带头人的重大发展;人才培养与引进。
3、科研情况。科研项目立项(纵向项目确认书及横向项目合同书);科研成果(含论文、专著等),其中有、无标注成果需分类存档;成果获奖;专利申请及授权(需有专利申请请求书及授权专利证书)。
4、国际、国内学术交流及合作研究。人员出访(正式邀请函、学术会议报告或论文);组织国内外学术会议(会议主要材料、会议主报告、专题报告等)。
5、研究基地情况。实验室及图书资料室管理规章制度;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购置登记;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及使用登记;实验室对外开放记录;客座研究人员工作日记等。
6、经费筹集及使用。经费投拨及使用原始记录,开放经费使用需单列,并均须有学校财务证明。
五、重点学科建设档案的整理办法与行政类档案相同。
六、重点学科建设档案的归档时间:每年6月30日以前,与各部门上年度应归档行政类档案一并移交。
档案馆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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