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馆长
1 、在校党委和分管校长领导下,贯彻执行国家《档案法》及有关规定,全面负责学校的档案行政管理工作。
2 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组织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,负责组织实施。
3 、根据学校改革发展规划,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4 、对学校各立卷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、组织、协调、监督与检查。
5 、负责档案工作年度经费预算与经费使用。
6 、负责现代档案管理技术的规划与开发。
7 、负责学校档案鉴定与销毁的组织工作。
8 、负责学校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组织与协调。
9 、在学校下达的编制内,自主安排调整馆内各类人员工作岗位。
10 、组织馆内时事政治学习以及档案业务提高。
11 、组织馆内各级人员的履职考评。
12 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。
13 、副馆长协助馆长完成以上各项职责。在馆长不在时,代理履行馆长职责。
二、馆办公室
1 、负责内外公文收发处理、立卷归档。
2 、负责档案馆行政与业务印章管理。
3 、负责档案年度统计报表。
4 、协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档案宣传工作。
5 、负责对外开展的档案业务培训。
6 、负责档案设施、设备等馆内财产的管理与维护。
7 、负责档案库房的防盗、防火等安全工作。
8 、校史陈列室的布展及参观。
三、业务工作岗位
1 、各门类档案的收集(征集)、整理、编目、保管、借阅等。
2 、对各立卷部门进行业务指导。
3 、收集档案利用效果信息。
4 、档案数据的计算机录入。
5 、电子文件及音像资料制作。
6 、提供档案利用服务。
7 、档案资料编研。
8 、计算机档案信息系统与网络的管理与维护。
9 、现代档案技术(计算机技术、微缩复制技术、网络技术等)的开发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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